日前,記者從遼寧省煤管局和省煤監局獲悉,為落實遼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《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我省在去年關�100個小煤礦的基礎上,今年計劃關閉落后小煤礦50個,目前已關�44個�
我省前不久出臺的 《實施意見》提出,要加快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,�2015年底,全省地方煤礦數量控制在300個以內,�2014年至2015年再關閉煤礦72個�
根據《實施意見》,我省�13類小煤礦依法實施關閉或退出:生產能力�3萬噸/年及以下的煤��9萬噸/年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的煤��超層越界拒不退回的生產、建設煤��資源枯竭的煤��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仍然組織生產的煤��在規定工期內(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,但延長期最長不得超�1 �)未完成項目建設的煤礦�與其他煤礦井田境界重疊且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煤礦�未按規定建成井下安全避險“六大系統”的煤礦�經停產整頓,在限定期間內仍未實現正規開采的煤��經停產整頓,在限定期限內沒有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三級標準的煤礦�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9萬噸/年及以下煤礦�災害嚴重且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煤��各市政府規定依法予以關閉的煤礦�
(來源:遼寧新聞網)